2023級MBA聯考成績已發布,考研之路已完成了一半,除了關心分數線情況外,同學們還需了解考研復試時間,復試方式,復試所需材料,復試比例,復試流程等信息,小編整理了“
2023MBA復試:天津工業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2023年MBA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辦法”,各位未來的研究生們繼續加油,堅持就是勝利~
根據《天津工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經濟與管理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1.學院成立由學院的主要負責人、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分管學生工作的黨委副書記、研究生管理辦公室、各相關學科負責人、紀檢委員及相關人員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組織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分專業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遴選和培訓工作人員、招生政策宣傳、組織實施復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上報、招生信息公開、負責處理復試過程中考生提出的質疑和申訴等。
2.學院成立若干復試專家組。各復試專家組每組5人,由本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碩士生導師等教師組成,負責實施具體考核,考官現場獨立評分。復試小組設組長1名,組長由副教授以上職稱人員擔任,負責本小組的復試工作。復試小組另配備秘書1名,負責審核并確認考生身份、記錄復試情況等。
3.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二、復試分數線劃定
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基本分數線依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劃定,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確定。
1.普通計劃進入各專業(領域)復試分數線
第一志愿報考我院工商管理(125100)初試成績達到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且單科成績達到國家規定進入復試的A類考生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為參加我院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
2.推薦免試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已完成,無需參加復試。
3.專項計劃、政策照顧等考生,按學校復試錄取辦法規定執行。
三、復試人數比例
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對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學科專業按實際合格考生人數組織復試。“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不限復試差額比例。
四、考生資格審查
學院對進入復試的考生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身份和學籍學歷不符合復試規定的考生,不得允許其參加復試??忌鷳磳W院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若身份證丟失,須提交臨時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或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原件(貼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蓋騎縫章)。
2.準考證(如丟失可登錄研招網重新下載)。
3.學歷學籍材料
(1)應屆本科畢業生:《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2)往屆考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如學歷校驗未通過或學歷證書丟失,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尚未取得畢業證(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生,提交自考生準考證;尚未取得畢業證(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網絡教育本科生,提交網絡教育考生學生證。
(4)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4.大學學習成績單(加蓋畢業學校教務處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5.“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入伍批準書》(在個人檔案中留存,注意不是入伍通知書)、《退出現役證》(退役部隊簽發)。
6.“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報考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7.思想政治素質審查:考生需提交簽有具體意見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政工或人事部門公章的《2023年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現審查表》(見學校復試錄取辦法附件1)。
8.考生本人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見學校復試錄取辦法附件2)。
9.復試費繳費成功截圖及一張背面簽名的一寸照片。
考生收到復試通知(以學院網站公布的參加復試考生名單為準)并同意復試后,采用現場復試方式的,資格審查在報考學院進行。
五、政策照顧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我校將嚴格規范執行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統一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外,不得擅自擴大范圍、另設標準。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考生初試網上報名時在系統中申請,并經有關部門審核,復試時我校依據后臺的審核結果為準。對于審核結果有疑義的考生,可于3月27日下班前聯系我校研招辦,聯系電話:022-83955016。
六、復試名單公開
各批次復試前,學院提前在網站向社會公布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初試總成績等信息)。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進行說明。我院不做破格復試。
七、復試方式、復試時間和復試費用
1.復試方式:我院采用現場復試方式進行。
2.復試時間:一志愿進入復試考生復試時間:在3月29日—3月31日期間進行,詳見下表。
注:1.筆試遲到15分鐘視為放棄,取消筆試資格;
2.具體面試順序另行通知。
調劑考生復試時間:按照教育部統一安排,“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研招調劑系統”)開通后,我院將按照調劑程序分時間段開展調劑考生復試工作,調劑考生復試時間另行通知。
請考生在近期務必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包括手機、郵箱等),以便接收關于復試資格審查及復試的有關通知??忌撓捣绞揭钥忌鷪竺麜r填寫的信息為準。
3.現場復試地點: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9號,經濟與管理學院。復試期間,校外考生憑準考證進校。
4.復試費用
繳費標準:依據天津市有關文件規定,收取復試費90元/生。
繳費方式:復試費用須由考生個人在我校財務處網上支付平臺交納。繳費網址:https://pay.tiangong.edu.cn/。一志愿復試繳費時間:即日起至各專業資格審查前一天。特別提示:各位考生需要先在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后再登錄繳費。繳費后因各種原因不能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退??忌{劑階段如需再次參加我校復試的,可不必重復繳費。
八、復試內容和復試成績
1.復試內容
復試由外國語聽力和口語、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四個部分組成。其中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內容按照已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科目考試大綱組織命題;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考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除會計碩士(1253)、工商管理碩士(1251)和工程管理碩士(1256)之外)這一項考核結果不以具體分數體現,以“合格”或“不合格”體現,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會計碩士(1253)、工商管理碩士(1251)和工程管理碩士(1256)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復試由筆試和面試組成,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以筆試的方式進行(不含工商管理碩士(125100),筆試的時長為90分鐘。面試時間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安排,每個考生面試時長一般為20分鐘左右,具體時間可由面試專家組根據面試情況適當調整。
同等學力考生(包括高職高專畢業生、國家承認學歷本科結業生)以及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課程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視為合格,加試由各學院組織,報考工商管理碩士(1251)、工程管理碩士(1256)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2.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為復試各部分考核成績之和。復試中各部分成績占復試成績的權重我院根據學科特點確定如下:
工商管理碩士(125100)適用于以下規定: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考核形式為線下筆試),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外國語聽力和口語(考核形式為線下面試)。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為10分,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占50分,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占30分,外國語聽力和口語占10分。復試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
九、體檢
擬錄取考生入學報到后,按照學校相關安排,統一進行體檢。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規定,體檢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工業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相關要求辦理。
十、考生復試紀律及要求
考生在復試過程中禁止錄音錄像。學院認為有必要的,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以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紙鲆巹t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十一、調劑管理
(一)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國家規定進入復試的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同時符合總分和單科分數要求。
3.考生調入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根據我校人才選拔要求,初試科目為英語(二)的考生,不能調劑到初試科目為英語(一)的學科(專業);初試科目為數學(二)的考生,不能調劑到初試科目為數學(一)的學科(專業);初試科目為數學(三)的考生,不能調劑到初試科目為數學(一)或數學(二)的學科(專業)。
6.除英語專業外,其他專業只接收外國語為英語的考生。
7.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達到國家規定進入復試的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我校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3個專業。
8.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調至普通計劃,按照調劑的程序和相關要求進行,須與同批次申請調劑的考生一起按照學院相關要求、規則進行排名,擇優進入復試。
(二)調劑要求
1.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內部調劑考生,以及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研招調劑系統”進行,未按調劑政策和程序進行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不予認可,錄取資格無效。調劑工作由學校研招辦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2.調劑系統開放時間、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我校統一設定,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24小時。
3.調劑系統開放前學院將在學院官網提前公布開放時間和開放時長。
4.學院提前擬定接收調劑要求,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在受理考生調劑申請時,學院堅持公平,擇優調入。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名單。
5.不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或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條件,也不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6.復試后,學院在調劑服務系統中,對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忌氃谝幎〞r間內登錄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待錄取確認,未按時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
(三)調劑程序
申請調劑轉入的考生憑用戶名和密碼進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研招調劑系統”,依據我院公布的生源余缺信息,參照調劑服務系統流程提交調劑申請,學院將及時審核考生信息,發送復試通知并通知考生及時確認,考生接收復試通知方可參加復試。
第一批調劑考生復試后仍有缺額的專業將繼續調劑,考生須及時關注調劑服務系統缺額情況和學院網站通知。
十二、錄取管理
(一)計劃管理
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錄取。結合各專業合格生源復試的具體情況,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審議通過后,可對部分專業的招生計劃進行調整。
(二)錄取總成績計算: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40%??偝煽儽A魞晌恍?。
初試總分為500分的專業,考生錄取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初試總分為300分的專業,考生錄取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初試成績÷3)×60%+復試成績×40%。
(三)錄取規則
各專業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序,先錄取一志愿考生,后錄取調劑考生。調劑考生按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同一專業如有不同學習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則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計劃分別排序錄取。
考生按總成績排序優先錄取。在總成績相同情形下,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優先錄取。如上述考生復試成績仍相同,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形成關于上述考生排名的書面意見,報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復試工作完成后,學院匯總復試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經審核確定的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在學院官網公示10個工作日。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進行說明。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同時要公布咨詢及申訴渠道,并保證相關渠道暢通。
(四)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的情況
1.未經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2.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3.復試成績(百分制)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課程成績(百分制)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未經學院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7.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取消錄取資格。
(五)考生一旦“確認擬錄取”則視為同意被我校擬錄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擬錄取資格。
(六)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協議就業,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畢業后派遣至定向單位就業。定向考生在學期間人事檔案、工資關系、戶口等留在原單位。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學校及天津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推薦以及就業派遣等相關手續,非定向就業考生在學期間人事檔案需轉入我校。
(七)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我校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所有考生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三、附則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天津工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相關要求執行。
天津工業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2023年3月26日
原文標題:天津工業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2023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原文鏈接:https://ce.tiangong.edu.cn/2023/0326/c1450a83810/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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